北大口腔医院门诊挂号通知
来源:北京大学口腔医院 咨询: 人 预约电话:15810063221
尊敬的患者:
一、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医保中心管理规定,对凡到我院就诊的下列人群执行《北京市统一医疗收费标准》:
1.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;
2.北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;
3.卫生部及北京市公费医疗享受医疗照顾人员;
4.持《公费医疗证》并在《公费医疗证》上注明北京大学口腔医院为就近医疗机构的离退休人员;
5.未与我院签订公费医疗合同关系,在我院就诊时持本人所在合同医疗机构开具转诊(转院)单。
二、上述患者选择在我院就医时请务必注意以下事项:
1.为确保您医疗费用信息上传准确,结算及时,请您在每次挂号时主动出示《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》、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》《医疗照顾人员就医凭证》、《公费医疗证》或公疗转诊(转院)单,按照实名制挂号就诊;否则医保中心或相关管理部门将无法结算并支付有关费用。
2.对未出示相关证件的患者,医院将按照《北京大学口腔医院收费标准》收费。
3.如果您的治疗需求超出《北京市统一医疗收费标准》范围,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照自费项目办理。
4.对未按上述规定就诊并已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律不予退补。
请您充分考虑您的治疗需求和各项费用的支付能力,认真选择就诊科室、专业及治疗项目。
谢谢您的合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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